一、目的
(一)评价各区县疾病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和管理质量。
(二)发现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为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对象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方法
(一)市级检查
由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组织,重庆市疾控中心实施。每年至少一次。
(二)区县级检查
由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组织,各区县疾控中心实施。每年至少二次。
四、内容
(一)区县疾控中心
1、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开展情况
要求一年内开展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检查,并完成检查任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再次进行督导。
2、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
(1)每月对本区县网络报告质量至少评价一次。
(2)网络直报系统个案监控管理。
(3)网络直报系统聚集/暴发监测。
3、网络信息的'分析利用
要求每年有12期月分析,1期年分析,2期预测预报分析。
4、传染病报告管理及网络直报相关技术培训
5、完善网络直报设备配置。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
2.传染病报告质量
(1)评价指标:传染病纸质卡片报告率、医生填写卡片及时率、医生填写卡片完整率、医生填写卡片准确率、网络报告率、网络报告及时率、网络报告准确率和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
(2)未查出传染病登记的医疗机构评价方法,查完该院所有的门诊日志,它与挂号量(或处方签)的符合率小于85%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分;大于或等于85%者得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