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学习、进取积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自律意识,在员工之间起到强有力的正面激励效果,同时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2评定对象和范围
2.1行政系统公司主管/助理级以下人员且工作满半年以上;
2.2生产系统班组管理以下人员且工作满半年(验包员、统计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3评定周期每月一次考评
4评定组织机构
4.1管理机构
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星级员工考评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考评办法的制定、修订和解释,考评标准的审订,考评问题的处理及考评的整体组织和推进工作。
4.2执行机构
公司各部门作为星级员工考评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工作。
4.3评星委员会
组长:
副组长:委员:
5评定等级
星级员工设立三个等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6评定比例
生产部按车间进行评选。
7评定办法
7.1生产系统评选项目和评选细则
7.1.1评选项目分为:工时(30分)、质量(30分)、出勤(25分)、安全(15分)、服从分配(10分)
7.1.1.2工时项目
以每小时人均生产劳动率50分为标准分,如果月平均每小时工时分达不到50分的员工取消此项评分,工时分在70分以上且含70分的均视为满分25分,工时分在70分以下的,每少1分减去工时项目分1分,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40%;
7.1.1.2质量项目
质量项目以废品、返工和班组长抽检三个方面,当月如果员工的废品超过二只或从验包室、流水线退回的返工鞋包超过三只的将取消此项评分,废品一只扣除质量分3分,验包室或流水线退回的返工鞋包一只扣质量分2分,班组长抽检到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的鞋包,一只扣除质量分1分,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40%;
7.1.1.3出勤项目
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将取消此项评分,请假1小时扣除出勤分1分,请假0.5天扣除出勤分5分,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10%;
7.1.1.4安全项目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因个人原因操作不当,导致安全问题将取消评选资格,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10%。
7.1.1.5服从分配项目
在班组能够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此项由直属班组长进行打分,班组员工进行监督,当月出现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2分,二次以上的员工将取消此项评分。
7.2行政系统评选项目和评选细则
7.2.1评选项目分:绩效考核(30分)、工作态度(30分)、出勤(20分)、员工投票(20
分)
7.2.1.1绩效考核:能够严格执行计划工作流程,做到规范、完整按计划要求完成工作,每月绩效考核分要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80分以下不参加此项评比,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50% ;
7.2.1.2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完成领导分配工作任务,能在各项工作中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与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此项由各部门直属领导打分,部门经理审核,90分以上含90分参与此项评比,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为20% ;
7.2.1.3出勤: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事假累计全月不超过5天,超出5天以上将取消此项评选资格,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为15% ;
7.2.1.4员工投票:通过以上项目评选出人员名单,各部门员工无记名投票,如果数目不过半则取消此项评选资格,其余则根据票选的排名,此项目分占总分比例为15%。
8奖励办法
8.1晋升流程
8.1.1星级员工每月进行评选,初评分三星级,连续三个月评分占前三名的员工晋级为四星级,晋升为四星级的员工连续三个季度评分占总评人员前三的晋级为五星级。
8.2奖励标准
8.2.1被连续一年被评选为“三星级员工”,公司给予享受由公司组织的带薪旅游一次;
8.2.2年度晋升评选为“四星级员工”,公司给予享受一年内带薪荣誉假期3天,并享受由公司组织的每年带薪旅游一次;
8.2.3年度晋升评选为“五星级员工”,公司给予享受年终期间放假带薪荣誉假期7天,并享受由公司组织的每年带薪旅游一次。
8.3奖励方式
8.3.1凡被评为星级员工者,在部门员工集合大会上由各直属领导通报表扬,授予员工“星级员工星牌”,每月将星级员工的照片,名字和先进事迹张贴在公司的宣传栏上。
8.3.2星级员工的评选结果,将运用于员工晋升、加薪、岗位调整和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的优先依据之一。
8.4违规处罚
8.4.1各部门“星级员工”在下年度连续三个月未当选的,以上奖励取消,“星级员工星牌”由各人力资源部统一收回。
8.4.2“星级员工”本人受到重大投诉,经查属实,或者有违纪、违法及公司给予纪律处分的情况,取消“星级员工”奖励,本季度内不允许参加星级评选。
9星牌配戴
9.1星级员工由低一星级向高一星级提升或由高一星级降为低一星级,应向部门直属主管申请,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统一向人力资源部上交或领取星级星牌。
9.2星级员工星牌遗失或损坏,员工个人须事先向所在部门或班组领导提出申请更换,并交纳10元工本费,经核实后,由所在部门或班组领导统一到人力资源部补办。
9.3在上班期间一律按规定配戴星牌,如在工作场所未按要求佩戴星牌,一经查实,对部门或班组直属主管和员工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通报员工评选下季度星级考核实行扣分,每人每次扣1分,全年累计扣分达到10分(含10分)以上者,取消其相应星级员工资格。
10附侧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方案实行之日起原有关星级员工评选方案或规定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