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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产品销售合同 篇3

2024-07-18 来源:乌哈旅游

  合同编号: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机构代码税号

  税 号 账 号

  产品型号发动机型号功 率排 量颜色燃油数量(辆)单价(元)合计(元)

  总 金 额(人民币):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配置要求

  备 注:

  交车时间定金到达供方账号后日交货交货地点

  交车方式□ 自提□ 代为送达运输费用每辆 元,合计 元付款办法需方预交车定金元(定金不超过总金额的 20%),余款提车时一次付清。

  其他条款

  1、合同双方于缴交定金之日、双方签章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所定车价不含上牌费用)

  2、需方提车前需将余款缴清后方可凭提车单提车。如需方超过议定交车期一周后,经供方催促后仍未交足余款,供方有权没收全部定金。供方未能于协定交车期交车的(不可抗力除外),由供方双倍返还所收定金。

  3、供方于需方余款到账时将新车做完新车检验工作经供方核对无误后交车。(本合同内之标准规 格配置以原厂发布规格为准)

  4、本合同不得转让抵押或典当。

  5、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需 方

  供 方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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