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
甲方将大庆市格雷铸造件有限公司厂房卖给乙方,价款330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已出租,将租赁合同交付给乙方即可,租金乙方收)交付乙方,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到登记部门办理过户事宜。一起税费乙方承担。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交付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时保证该房屋除存在抵押权100______万元外没有其他权利存在(租赁权除外该房屋100万贷款由乙方替甲方偿还银行)。
2、甲方于______年6月10日前协助乙方将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办理到乙方指定人的名下。
二、乙方的.义务:
1、甲方出卖的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总价款330______万元,乙方签订合同时给付130______万元,乙方于______年6月20日前给付甲方100______万元(乙方将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过户后贷款),乙方于______年10月1日前给付甲方100______万元。
2、甲方出卖的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现租赁给他人,租赁人已放弃购买(优先权),乙方购买后将继续履行甲方与乙方的租赁合同直至该合同终止。
三、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期给付购买款,每延迟一日乙方给付甲方违约金1______万元,但违约金额不得超过买卖标的额的20%。
四、保证人责任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人将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两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纠纷争议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和谐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问题,可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保证人: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