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理协商一致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承包方式:包工
4、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所标明全部内容。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劳务款为:(¥元整)
2、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
(1)、第1次付款:在本合同签定一周后支付乙方20xx0元(大写:(贰万元整)。
(2)、第2次付款:工程进行两周后支付乙方20xx0元(大写:(贰万元整)。
(3)、第3次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大写:(贰万元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2、若发生下雨、停电、停水等工期不顺延。
3、若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增加新项目时,双方另行商定增加工
4、若甲方要求此协议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因赶式而采取的相关费用。
5、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保质保量做完
第五条 有关安全生产及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出的作法说明或设计更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安全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协经济损失。
3、承包期间的安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 施工期间,因施工而与相关物业、城建、市容、消防、公安等政府单位发生关系均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七条 合同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万州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3、双方争议通过协商、调解不成时,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随意安排第三方装修人员进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九条 其它补充条款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停工,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甲承担。
2、装修期间,乙方所需要的水、电及其费用由甲主提供。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由责任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附件为施工图纸、装修报价书、用料清单。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