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生产现场确保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签订本协议。
一、职责要求
1、服从公司生产指挥,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严格按照公司关于本岗位的《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持证上岗,保持工作现场规范化、标准化。
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相关规定。
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做到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互救, 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事故逃生线路。
6、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进行临时用电、登高作业、动火作业时,按规定、按程序办理作业许可证,不无证作业。
7、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险因素,立即向上报告进行解决。
8、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积极参与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的指挥。
9、忠于职守,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一责制”。
10、驾驶各类机动车必须做到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件,不开病车,不超速行驶,遵守交通规章,骑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11、严格执行对现金、票据有关管理规定,杜绝丢失、被盗、被抢安全事故的发生。
12、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二、安全管理:
1. 工作过程中凡事涉及到使用行车以及参与行车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违者罚款500元,发生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处分;
2. 工作过程中涉及到高处作业者,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违者罚款500元,发生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处分;
3、危险区需要动火、动电,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或者部门领导开具动火、动电申请,由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发生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处分;;
3. 工作过程中未经过安全部门允许擅自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或者移动消防栓/灭火器位置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 安全部门每两个月需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并做好记录,未履行到位,推迟时间超过1个月以上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 安全部门需定期向各岗位宣贯安全常识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监督其规范作业;
6. 节假日期间,安全部门需做好假期间的安全预防措施并上报审批实施;
三、协议内容
1.乙方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元作为安全经费,若本部门每个季度出现安全事故(金额损失在500元以上),则此经费则作为事故损失的预备金使用,本部门成员的当年扣除的经费则不予返还,若该季度本部门未出现安全事故,则每季度甲方将以双倍的金额补发给乙方。
2、乙方在甲方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甲方必须不间断的向乙方进行安全教育知识,以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
4、甲方必须遵守劳动法履行好甲方的责任;
5、甲方每年必须按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及承诺;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
乙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