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国银行行:
兹证明先生/女士(已婚未婚离婚)系我单位(正式临时兼职)在职员工,其现在我单位担任职务,职称;已在我单位工作年,我单位性质为。
其月均总收入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写¥________)。
身份证号为:
对以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我单位负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