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安全用电,保护本公司和大厦租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公司承诺遵守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不私接电源,不使用各类电加热设备,不使用各类大功率、超负荷电器,不在楼内给电动车类的充电电池充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电器设施不得擅自修理,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 不在大厦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电器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第四条 不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大厦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第六条 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
第七条 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不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 严格用电安全,杜绝不安全用电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由于不安全用电所产生的安全事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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