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枣庄锋凯广告装饰材料制作部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光字及安装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光字规格价格如下:
LED穿孔灯(全彩)每平方元(此价格包括安装及其他费用) 内容:鲁南信息产业园 尺寸2mX2mX7个 共计:30800元
不锈钢发光字每平方 640 元(此价格包括安装及其他费用)
内容:鲁南信息产业园(红色亚克力) 尺寸1.2mX1.2mX7个 共计:6451元 EGO颐高数码(白色亚克力) 尺寸1mX1mX7个共计:4480元 字体厚度8厘米
乙方提供所有材料及配件,负责安装调试。
二、项目总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肆万壹仟柒佰叁拾壹元(41731元)。
三、付款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光字各项费用共计 41731 元,已交款12519元,验收合格后付剩余工程款,付至95%工程款,预留5%保修费,保修期一年。
四、本合同工期:
到20xx年12月5日安装调试完毕
五、质量要求
乙方确保发光字一年内正常使用,提供一年免费维护、服务。如发光字发生非人为性损坏,乙方48小时内完成维护修理。
六、安装
乙方必须对发光字质量负责,并对安装固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