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执行总经理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一)岗位职务名称:宾馆执行总经理
(二)直接上级:宾馆全体合伙人
(三)直接下级:宾馆各用工人员
(四)岗位职责
1、在全体合伙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宾馆全面经营业绩负责。
2、建立宾馆规章制度,并要带头遵守。
3、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辅导执行,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建立良好的员工文化,营造恪守制度,和谐相处,互学互助的良好氛围。
7、控制应收账款的额度,优化库存商品。
8、关心员工的日常生活。
10、建立和维护大客户,集团客户,作好各类客情关系的维系。
12、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年度总结工作会议的召开。
13、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14、制定公司的年度赢利目标,预算年度费用。
15、定期向全体合伙人进行述职,上交业绩报告。
(五)义务
1.对甲方的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保证甲方安全经营,长效管理,保值增值。
2.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3.不得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
4.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5.聘用经营期间,无权以甲方或酒店的名义贷款;
6.不得以甲方或酒店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应于每月 日前据实向甲方报送酒店的财务报表;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甲方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0.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执行总经理有权利:
本着职业经理人存在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的原则,执行总经理应有如下的权力:
1、 人事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甲方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2、 财务权:可独立审批 元之内的财务支出,并初审所有的财务开支。
3、 日常事务的决策权:所有部门主管只能向总理汇报工作,而不是找董事长或其它人,所有部门主管只能从总理这里接受工作指示,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其它任何人无权向部门主管布置工作。董事长必须充分的尊重总理的权力。
三、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1 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2 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3 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4 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如果泄露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5 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1 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2 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3 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特殊紧急的情况下可经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4 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5 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6 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1 条 甲方违反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从发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 %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
第2 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1 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2 条 其他违约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1 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 他
第1 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第2 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3 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