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小区栋号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为加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运作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总则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协议书。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选择的装修单位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乙方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乙方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查并取得《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办理《装修临时出入卡》方可开始施工,且施工前须将装修事宜告知邻里。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复印件在户门外张贴。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应佩带《装修临时出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施工。
4、装修前乙方应交纳装修保证金元、装修管理费用元/平方米、装修垃圾清运费元/平方米、施工人员《人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按元/张的标准收取。
5、乙方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签字确认的《装修申请表》相符,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
6、装修完毕,乙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查申请,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可在装修检查合格一个采暧期后退还装修保证金。
三、甲方对乙方装修时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必须遵守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之条款,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乙方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须报政府部门审批并取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随意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2)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门窗;
(3)未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雨篷、遮阳篷、花架等),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5)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6)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或破坏毛坯房防水层的保护层及防水涂膜;
(7)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8)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
2、乙方在装修前应测试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有堵塞情况的须在装修前报甲方,装修毛坯房或装修时确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3、乙方确定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4、乙方经批准的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应按甲方统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颜色等)进行,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5、乙方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生产、商业用途的房屋装修必须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
6、对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及其它未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乙方除恢复原样,扣除乙方所有保证金外,乙方及装修单位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乙方对有线电视、宽频网、电话线路及插座改造须事先咨询服务提供商并在其指导下施工。
8、乙方聘请的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盗门;
(2)严禁在阳台上堆放装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5)严禁在小区、其它楼及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6)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装修施工时必须关闭房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7)严禁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严禁在天台或地面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8)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
(9)严禁将电源线直接连接在漏电开关上,装修房屋内严禁抽烟、使用电炉或生火做饭;
(10)严禁随地大小便;
(11)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户内过夜留宿。
9、乙方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至少两个),并制定落实防火措施。
10、乙方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操作,须事先提供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件,落实消防措施,在监护下方可施工。
12、乙方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知物业服务中心。
13、其它应遵守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
四、装修垃圾的清运及处置
乙方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由甲方代为清理,费用由业主承担。乙方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损坏麿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用设施,否则将按责任给予处罚。
(1)垃圾堆放时间为18:00—19:00;
(2)垃圾堆放地点:各单元缕道口外。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
4、甲方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须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5、如乙方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应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甲方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不承担由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六、处罚办法
1、乙方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乙方和装修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甲方有权视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单位进入住宅区装修。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