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创作委约项目承接协议书 篇4

创作委约项目承接协议书 篇4

2024-07-18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________创意合同项目的承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创作合同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创作合同项目提供相应的资金(其中创作报酬为____%,创作业务资金为____%),总额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根据《________创作委约制实施细则》,由学院财务部门向指定创作者发放第一期创作报酬(创作报酬的___%)。

  创意业务的费用按账单报销。

  合同项目(工作)完成并经研究所创作委员会批准后,第二阶段报酬(创作报酬的___%支付给合同创作人。

  第三条:著作权(演出、出版乐谱和音像制品、媒体播放等的权益)。

  )甲方委托项目产生的音乐作品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和完整权。

  甲方提交作品后两年内,乙方享有作品著作权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的___%。

  两年后,工作产生的所有经济利益归乙方所有

  如果甲方在工程竣工并提交给甲方后两年内未能使用乙方委托的项目(工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与用户联系,取得的经济效益按前款进行分配。

  甲方可根据需要对乙方提交的作品进行修改,但重大修改须经乙方同意;甲方也可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自行修改。

  第四条:乙方保证完成的创意合同项目确实是其创意成果。

  在版权法允许的范围内,历史文献(如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外国音乐材料)和其他人作品的使用必须声明并承担全部责任。

  如有剽窃行为,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还应赔偿因其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享有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音乐创作活动的学术权益,项目结束后,乙方的权利终止。

  第六条: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交创作合同项目中规定的全部作品或逾期未提交,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创作报酬和创作业务资金;今后,乙方无权再受雇于任何创造性项目。

  第七条: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创作报酬和报销创作费用,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可暂停合同项目的创作。

  如甲方未能在收到通知后20天内支付或报销费用,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不退还甲方以前支付的创作报酬和创作费用报销,第八条:本承诺书所附《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指经甲方批准的甲乙双方就项目内容、创作过程、时间、报酬、业务费用以及创作合同成果最终提交的日期和方式达成的协议。

  《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本承诺协议的组成部分,应由双方签署和批准。

  第九条:因履行本承诺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条:本承诺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年达成一致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一份由其常设执行机构_________创作中心保管)。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___(日期)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