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地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黄洞乡三岐鸡婆冲二处山场租给乙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山场概况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30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格、支付方式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甲方出租上述标的两块山场,租赁期内一次性支付租赁金:叁仟捌佰元整(¥3800元整)。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出租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甲方有责任帮乙方处理山场交界的纠纷。
2.乙方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将剩余的租赁期的本合同所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3.租赁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哪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经济损失的两倍赔偿。
六、其它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立、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