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责任书如下:
1.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
2.熟练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灾发生时,能积极进行扑火施救工作。
3.严格按章操作,自觉做到安全消防,不违章操作,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会。
4.做到每日检查本地区的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消防队反映。
5.凡在泸县二中有房屋的住户,必须购买1—2具ABC干粉灭火器。
6.若出现一次消防责任事件或事故,学校将立即收回所出租房屋所有权。
7.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本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承担经济损失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