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襄阳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襄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工业园以北的钢构厂房、面积为*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乙方。
二、租期为 3 年,从 20xx 年 2 月 1日起至 20xx 年 2 月 31 日止。经甲乙双方协商,第一年按每平方房租为 元,计*元;第二年按每平方米**元,计*元;
三、先交租金后使用,第二年租金需提前一个月支付,如过时未支付,视为乙方放弃。
四、甲方若需要统一规划使用时,甲方有权按需收回该出租房,并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搬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其租金按已使用的实际情况月份收取。
五、甲方在乙方租赁期间,房屋因自然原因损坏,甲方有义务对房屋进行修缮; 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人为损坏,乙方负全责。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从事非法经营项目,做到文明经营,因非法或经营不善,其后果均由乙方负全责。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其水电卫生费用由乙方自行主动承担。车间电费:**元/度; 厂区卫生费:每年*元;网络费用*元/年。办公室免费使用。
八、乙方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应主动与甲方协商续签或停租的相关事宜,续租乙方享有优先权。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因厂房质量原因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襄阳机械有限公司
乙 方:湖北襄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xx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