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各类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出窗等都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对食品的卫生、质量要进行定期检查,严格实施奖优罚劣制度。
二、保持操作间、餐厅干净、整洁、美观、卫生,做到无蝇、无鼠、无虫、无尘、及时清扫、每餐后拖洗,每星期擦洗一次门窗、瓷砖墙壁等,操作台刀具及各种用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洗。
三、餐具要定时定期消毒,每餐一次,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各类危险化学物品和有毒物品带入食堂、操作间、粗加工间,餐厅保持卫生清洁。
四、食堂要有固定的五防设施:防蝇、防尘、防风、防日照、防雨设施。
五、要有餐具洗涤消毒和供顾客洗手用设施。
六、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全体灶务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留长发、长须、长指甲,勤洗手、勤洗澡、勤换内衣,操作时穿带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准穿工作衣上厕所。做到便后洗手,操作间、库房不抽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或打喷嚏。炊事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肺结核、滴虫并胃肠道等各类传染病者要调离食堂。
七、违犯以上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元—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