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第二条、上班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准时进入岗位,并禁止未到点离岗下班,违者一律以早退论处。
第三条、上班期内应规范将厂牌佩戴左胸前,并严禁穿拖鞋、短裤、赤裸上身上班。
第四条、严禁私自带音响、点心、零食、果点、香烟、火种进入车间。
第五条、上班时严禁看书报、窜岗、闲谈、瞌睡。不准以打开水、上厕所等其它理由为名变相怠工。
第六条、严禁乱扔乱放废料、杂物、工具等,当本区域内有材料或杂物、工具落地时应随手捡起并规范放整齐。
第七条、因货源不足中途下班或不加班的,由组长填写《停工休息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核准,工卡交人事部在当日休息一栏印上“休息”字印生效。
第八条、保证车间环境、机械台桌面整齐、清洁,货物放置规范,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九条、严禁将工厂工具、纸张和任何生产材料与产品带出厂区,违者将按偷盗论处
第十条、下班前各部门主管应检查本区域内门窗、水、电总制掣,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作业,及消防制度,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违犯本章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关处分,情节严重者视情节轻重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