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各工区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向所管辖的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4)项目部技术与施工负责人在工作过程中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二、安全技术交底分类及内容
(1)工程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关键施工问题,主要是施工工艺、顺序、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及特殊的技术要求。
(2)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除一般常规防护措施外,还应包含:照明及小型电动工机具防触电措施;登高作业防护措施;易燃物防火及有毒气体等防护措施;立体交叉作业防护措施;大型特殊工程单项安全技术交底。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特殊性,结合建筑施工有关安全防护技术进行交底。
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交底人时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和接受交底人员的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交到项目安全员处,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3)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在施工生产过程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一式二份,分别由交底人、安全员留存。
四、安全技术交底注意事项
(1)必须在该交底对应项目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足够的准备时间。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后补。
(2)安全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
(3)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过程的变化,及时补充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