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目标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5‰以内,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70%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4.5%以内,完成手术任务2800例,二孩户结扎比例80%以上,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5%以上,完成纯女户结扎300例,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12以内,启动县人口计生综合办公大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整体搬迁和完成青龙、合兴、荆角等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实现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目标。
围绕以上目标,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全面开展农村生育秩序和城镇居民生育秩序的整治工作,对农村人口和城镇居民违法生育行为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进行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和打击,加大对包括村干部在内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清查清理力度,维护生育政策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通过“非诉执行”等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征收到位率。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以罚代生”、“以罚代管”等失职渎职行为。
(二)以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重点,均衡推进手术进度。严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切实提高环孕检查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的到位率。在毫不放松结扎手术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人引手术和季度妇检的工作力度,通过结扎、上环、人流引产、妇检四项措施减少政策外生育。围绕出生追手术,按月均衡推进手术进度,提高期内手术落实率。按照“期内手术为主、二孩户绝育为主、纯女户绝育为主、女性绝育为主”的工作要求,落实好绝育措施。对不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妇,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三)加大考核评估力度,推进全程管理服务科学发展。继续强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领导推进机制。乡镇党委书记要直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主持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动态掌握本乡镇人口计生工作进展,组织乡村干部抓好手术落实、妇检补救,开展月检查、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村支部书记要带头抓好随防管理,召开好月度计生例会,了解人口变动信息,掌握随访对象行踪,积极配合乡村干部抓好手术落实、妇检补救工作。继续按照“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考核奖惩到人”的要求,建立和落实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月检查、季考核力度,认真清理出生人口,重点考核期内绝育手术落实率,对政策外生育个案进行责任倒查。加大对家庭档案信息、随访对象变动信息、出生人口、妇检等内容的核查工作力度,逐一落实问责,及时兑现奖惩,进一步完善责任与利益对等激励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四)完善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综合治理新格局。卫生、计生部门要定期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治理、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等工作;卫生、公安部门要在打击“两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工作,在人口变动统计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民政部门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做好早婚早育控制,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落实好社会救助;卫生部门要将资质齐全、环境优美的乡镇服务站颁发执业许可证,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治疗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等单位要做好住院分娩、剖腹产对象的思想工作,凡符合施行结扎手术的对象,原则上在征得同意后一并实施女扎手术,并及时与计生部门取得联系;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溺弃女婴的打击力度;其它相关部门在落实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优先优惠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生户家庭的利益,同等条件下各种优先优惠政策要向计生户倾斜。要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部门在人口计生工作方面的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工作配合、信息共享、考核评估的新机制。
(五)加大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的法制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切实加大“非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1-3万人的乡镇必须完成8件,3-5万人的乡镇必须完成10件,5万人以上的乡镇必须完成12件,全县力争完成“非诉案件”120件以上。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开展行政侵权专项治理行动,坚决纠正各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畅通和拓宽信访投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和接待服务窗口承诺制。加强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改进政风行风,提高行政效能,树立人口计生部门良好形象。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加强对服务情况的检查监督,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和实惠。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先评优的“一票否决”指标。
(六)强化三基本建设,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基层网络。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计生队伍,不断提高整体素质,着力解决好基层执法队伍缺乏的问题,积极推进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配齐配强村级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育龄妇女小组长,其报酬按每月300元、200元、50元执行。在配强乡村组干部、完善基层基本网络的前提下,着重提升基层干部基本能力、全面落实基本职责。县人口计生局、县计生协会要制订好干部培训计划,将乡镇分管领导、协会会长和计生办站负责人有组织地送出去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能力和办事效率,继续实施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资格考试奖励扶持优惠政策。要大力推进技术服务网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明晰乡、村、组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确保各责任主体全面履行职责。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县委常委扩大会已研究同意从县财政先调剂解决资金300万元,作为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和青龙镇、合兴乡、荆角乡计生服务站建设及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工作经费。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切实加快计生指导服务中心和乡镇服务站建设,多渠道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环境。
(七)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探索流动人口“网络化”管理模式,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二是抓好“四个落实”,即全面落实现居住地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每季度一次的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办公制度;落实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家庭走访和信息通报制度;落实各项责任目标,及时准确地进行“两地”信息通报交流,确保信息联系率、准确率、回执率均达98%以上。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省内、省外的信息沟通、技术服务、联合执法的协作机制。
(八)以宣传教育为重点,减少早婚早育。要进一步拓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现行生育政策的社会宣传和面对面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使群众准确掌握政策,规范生育行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倡导“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文明婚育观念,弱化群众的性别偏好。全面建立二孩生育随访服务制度,加强对相关医务人员和计生干部的法制教育,使其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要统筹司法、计生协会、民政、妇联等部门和团体的力量,加大法治教育和综合治理的力度,引导群众不断转变婚育观念,落实“人帮人”的责任措施跟踪服务,避孕知识宣传服务到家门与避孕节育服务措施落实到人,形成综合管理服务的强大合力,使减少早婚早育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九)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真正实现从年终问责向过程管理的转变。人口计生部门党组成员要分片包干负责,每月必须到所联系乡镇开展督促指导3次以上,并由乡镇党委政府签署督促指导意见。继续实行分类指导和“三重管理”的方针,切实开展好督促指导工作。对基层基础薄弱、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乡镇实行重点联系、重点监测、重点督查,限期整改。
根据各乡镇的工作基础,将20个乡镇划分为一、二、三类乡镇,实行分类定标,统一考核。分类情况是一类乡镇:合兴、平原、堰塘、共和、钱家、荆角、枫香溪、龙泉;二类乡镇:青龙、煎茶、潮砥、沙溪、复兴、楠杆、长丰、桶井、稳坪;三类乡镇:长堡、高山、泉口。对各类乡镇将分别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意见规定的指标,采取季度、年终与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季度主要对手术落实情况、政策外多孩率、出生性别比及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每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在全县通报,对挂末乡镇实行黄牌警告;年终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初工作安排意见对各乡镇、县直综合责任部门、县直帮扶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做到普惠政策与计生特惠政策的有效衔接。整合社会资源在全面落实现有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提高计生家庭的保障水平。继续全面实施农村计生家庭“三项制度”,落实新医保政策对农村计生“两户”的优惠,推行农村计生家庭节育奖励制度和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子女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福利政策。
(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人口计生事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施治,完善全程管理服务的框架体系和责任与利益对等的激励机制。年,县委常委扩大会已研究决定,县、乡财政对人口计生工作和计生协会工作经费投入分别按人均9元和1元,乡镇计生协会工作经费5000元,村级计生协会工作经费每年300元等列入财政预算,乡级财政对计生工作经费的投入必须按人均2.5元的标准列入预算并足额、均衡下拨,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正常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