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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治安保证书 篇9

2024-07-18 来源:乌哈旅游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乙方对甲方位于愿意续租,合同期内乙方(不允许经营饮食业外)可以经营其他业务,也可以转租,转让,但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订立新的合同。

  第二条:租期,租金支付方式

  租期从月月仓库房490号租金每月(,每月1日支付当月租金,乙方应当妥善保存好收据(收条)备查。

  第三条:押金及各种税费

  为了保证合同全面履行。签订合同时,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房屋维修、房屋租赁税等各项税费乙方承担。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城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并承担费用,合同终止后经甲方验收认可三天内退还押金。

  第四条:通知条款

  1、双方住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时及时通知对方。

  2、乙方续租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在10天内订立新的合同,否则按弃权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一方违约时赔偿另一方5000元经济损失;

  2、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租金,每延迟一天处以1%的滞纳金,延迟10天以上视为恶意欠租违约处理。

  第六条:其它事项

  1、乙方在租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和店面房屋使用安全,否则应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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