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