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均绩点一般指平均学分绩点(即GPA,GradePointAverage)。
2、平均学分的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的绩点)/∑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的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
3、绩点根据每门课的成绩计算而得,60分绩点为1,往上每1分为0.1绩点,100分为5个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