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出生地: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字号:字国瑞。所处时代:明代。民族族群:汉族。出生时间:天历元年九月十八日(1328年10月21日)。去世时间: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初十(1398年6月24日)。别称:朱重八、朱兴宗、朱洪武。主要作品:《庐山诗》《赠四仙》《入如来禅》《无题》《宝光废塔》等。主要成就:推翻元朝,建立明朝,开创洪武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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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如来禅》、《无题》、《赠四仙》、《庐山诗》、《无题·鸡叫一声撅一撅》、《庐山诗·庐山竹影几千秋》、《牧羊儿土鼓》、《东风·我爱东风从东来》、《谕临蒸县官》、《闻人岭南郊行》、《思亲歌·苑中高树枝叶云》、《题神乐道士》、《钟山云》、《宝光废塔》、《钟山·游山智盘旋》、《游钟山·钟山阳谷梵王家》、《新雨水》、《游钟山》、《咏南越》、《赓僧韵》。
二、相关争议
国号之争“大明”国号有人说出自“明教”。但是胡阿祥说,大明国号的来源,确实与宗教有关,但不是明教,而是佛教。朱元璋自居为佛教的明王,所以用“大明”为国号。原来,朱元璋是白莲教徒,白莲教是崇奉阿弥陀佛的,阿弥陀佛就是‘诸佛光明之王’,就是明王。元末白莲教宣扬“弥陀出世”的教义,而“弥陀出世”也就是“明王出世”。明王为什么要出世呢?因为天下大乱了,红色的明王将来到人间,拯救苍生,然后就是没有痛苦与不平,充满庄严、清净、富足、美妙的极乐世界了。相貌《明史》里描述他的长相时说:“朱元璋姿貌雄伟,奇骨灌顶。志意廓然,人莫能测。”前八个字说的是外貌,后八个字说的是气质。也许朱元璋确实相貌不凡,他立刻给郭子兴留下了好印象,马上被收入军中,从此他的军旅生涯就开始了。文字狱朱元璋并没有因“光”,“则”字杀人。某些野史记载,朱元璋十分忌讳“光”、“秃”等字眼,就连“僧”也不喜欢,甚至连和“僧”读音差不多的“生”也同样厌恶;他曾参加过红巾军,因此不喜欢别人说“贼”、“寇”,连和贼读音相近的“则”也厌恶。但经过现代学者考证,此类记载多为不实。朱元璋从未忌讳谈及自己曾为和尚,在《大明御制皇陵碑》里,朱元璋本人也没有隐瞒自己出家和参加起义的旧事,倒是坦陈了这段在封建士大看来似乎很不堪的历史。野史称朱元璋忌讳“光”、“秃”、“僧”、“生”等字眼,缺乏一定的可信度。关于“文字狱”的记录,不见于《明史》《明实录》等较正式的史书。经王春瑜、陈学霖等历史学家考证,大多为不实记载:比如徐一夔(kuí),在野史中记载为朱元璋所杀。赵翼在《廿二史札记·明初文字之祸》中摘引《闲中今古录》说,杭州教授徐一夔在贺表里,因为写到“光”字和“则”字,朱元璋认为是讽刺他当过和尚当过“贼”,于是杀了徐一夔。但是很据学者陈学霖考证,徐一夔在“被杀”的第二年,居然还给人写过墓志铭,事实是,他平平安安地活到八十多岁。据《杭府志.职官表》和《杭州府志.古今守令表》,徐一夔直至建文二年仍然在世;徐一夔所写的《故文林郎湖广房县知县齐公墓志铭》,其日期为建文元年。因此“朱元璋因文字而杀徐一夔”为误。野史记载僧来复(见心)的《应制诗》中有诗句触怒朱元璋,被斩。然而考证《补续高僧传》《继灯录》,可得知僧来复是因为胡惟庸谋反时,与胡惟庸互通消息而被杀,告发者为僧智聪。上文提到的文字狱使文官人人自危,不得不设计标准措辞,实情是户部尚书茹太素等人所写的奏折过于冗长,字数一万多,朱元璋为防止再次发生,设立了文体规矩。朱元璋所设立的文体规范,有“二名不偏讳,嫌名不讳”“除凶恶字样以外,无其他应避忌讳”的规则,意思是说如果皇帝的名字为两个字,使用此二字中的任何一个字无需避讳,也无需避讳皇帝名字的同音字。
三、史书记载
清朝张廷玉所写的《明史·本纪一》、《明史·本纪二》、《明史·本纪三》记载了明太祖朱元璋的一生。还有《明实录太祖卷》
四、为政举措
政治 清除权臣参见:胡惟庸案、蓝玉案明初,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了元朝,朱元璋进行了改革。首先是废除行省制。1376年,朱元璋宣布废除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在中央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废除丞相制。明初中书省负责处理天下政务,地位最高。其长官为左、右丞相,位高权重,丞相极易与皇帝发生矛盾,明朝时以胡惟庸任相后最甚。胡惟庸势力逐大,威胁皇权。而且胡惟庸日益骄横,懈怠政事。于是,1380年,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和有关的官员,同时宣布废除中书省,以后不再设丞相。1393年,锦衣卫指挥使参奏蓝玉谋反,朱元璋随即令人将其拿下,并由吏部审讯。当吏部尚书詹徽令蓝玉招出同党时,蓝玉大呼:“詹徽就是我的同党!”话音未落,武士们便把詹徽拿下,审判官们目瞪口呆,不再审了。三天后,朱元璋将蓝玉杀死,尔后,就是大规模的清洗和株连。胡、蓝两案,前后共杀四万人。打击贪官参见:郭桓案、空印案、大诰朱元璋出身贫苦,从小饱受元朝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所以,他登基后在全国掀起了“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首先,他的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当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私托求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龙颜大怒,立即诏令天下:“奉天承运,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并称: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其次,从自己身边“高干”开刀。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朱元璋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朱元璋在位处理的贪污案 时间 主要案件洪武十五年户部官员与地方官府勾结,采取预先空白报表盖印后私自填充虚假支出数额营私肥己贪污财物。朱元璋发现后,立即将各地衙门管印的长官全部处死;副长官打百棍边疆充军。洪武十六年刑部尚书开济接受一死囚家贿银万两,用另一死囚做替死鬼。还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钱物,并导致一家二十口人全部自杀。洪武十八年又查出户部侍郎郭桓和各司郎中、员外郎与各地到中央缴纳课税的官员结成贪污团伙,采取多收少纳、捏报侵欺手段贪污国库物资折合粮食达两千四百万石的犯罪事实。朱元璋将这些贪官统统处死,各省、府、县牵连人员无一幸免。洪武十八年工部许多官员借营建宫廷之机,采取虚报工匠工役人数天数多领工银,发放时克扣工匠银两私吞。朱元璋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就查处侍郎韩铎、李桢贪污受贿案,并且带出中央专门派去监督工部的工科给事中。洪武十八年兵部侍郎王志把征兵之机当作生财之道,接受逃避服兵役的世袭军户所送贿银达23万两。朱元璋把他也送上断头台。洪武十九年刑部郎中、员外郎受贿虚报死亡并私放两死囚。这些贪官都被朱元璋斩首。洪武十九年礼部侍郎章祥,伙同员外郎辛钦,私自侵吞皇帝赏赐公主婚礼的银两,被朱元璋拿了个正着。朱元璋为了监督各级官吏行为,专设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职位。洪武十九年都察院御史刘志仁奉命去淮安处理一宗案件。到达后他故意拖着案子不审,吃了原告吃被告,勒索两家许多钱物,还诱奸良家民女。后被朱元璋处死。朱元璋又查出六科有61个给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贪污受贿行为,一一做了处理。洪武二十五年户部尚书赵勉伙同老婆内外受贿十几万银两东窗事发,结果夫妻二人被斩。第三,朱元璋利用“剥皮揎草”的残酷刑法处置贪官,采取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剥皮揎草”刑法,就是把那些贪官拉到每个府、州、县都设有的“皮场庙”剥皮,然后在皮囊内填充稻草和石灰,将其放在处死贪官后任的公堂桌座旁边,以警示继任之官员不要重蹈覆辙,否则,这个“臭皮统”就是他的下场。这种举措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第四,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干部决不姑息迁就。为了培养和提拔新力量,朱元璋专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为没有入仕的年轻读书人提供升迁机会。他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不为私利所动。然而洪武十九年,他派出大批进士和监生下基层查勘水灾,结果有141人接受宴请,收受银钞和土特产品。朱元璋在斩杀他们时伤心的连连叹气。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和《醒贪简要录》。近两年时间编纂的《大诰》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他对贪官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他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第六:允许民间百姓上访。明朝还有一项较为独特的制度,允许百姓扭送不法官吏。如果明朝官吏在征收税粮以及摊派差役作弊曲法,百姓既可以向上级官吏举报,也可以直接扭送。对于封建时代的百姓而言,完全打破了一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传统惯例。赋予百姓直接查送官吏的权力,是中国几千年法治史中破天荒的政治创举。上访,在明朝,受到了朝廷的保护,不仅如此,对于应当接访而没有接访处理的上级官员,亦要依法论处。此外,朱元璋在午门外特设“鸣冤鼓”,民间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讨不回公道,可上京击鼓直接告御状。作为开国之君的朱元璋,以残酷的法律严惩贪官污吏。其决心之大、力度之强、措施之精确,收到了强烈震慑作用。朱元璋从登基到驾崩,他“杀尽贪官”运动贯穿始终未减弱,但贪官现象始终未根除,晚年只能发出“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哀叹。朱元璋当政31年,先后发起6次大规模肃贪,杀掉贪官污吏15万人。集权统治参见:锦衣卫、巡检司朱元璋派出大量名为“检校”的特务人员,暗中监视。有一次,学士宋濂上朝,朱元璋问宋濂昨天在家喝酒没有,请了哪些客人,宋濂一一照实回答。朱元璋听后满意地说:“果未骗朕。”1382年,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朱元璋将管辖皇帝禁卫军的亲军都尉府改为锦衣卫,并授以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等权力,这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由皇帝直接掌控。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俗称“诏狱”,诏狱里采取剥皮、抽肠、刺心等种种酷刑。朱元璋还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有很多大臣惨死杖下,工部尚书薛祥就是这样被活活打死的。但是到了晚年朱元璋逐步废除了锦衣卫及其特权,以及一些比较残酷的刑法。在地方上,在各府县的重要地方,朱元璋还设置了巡检司,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1370年,朱元璋下令设科取士,士人参与科举考试必须通过三场的考试,不过写法或偶或散,无定规。勤政廉政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最勤政的皇帝之一,他从来不惮给自己增加工作量。从登基到去世,他几乎没有休息过一天。在遗诏中他说:“三十有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据史书的记载,从洪武十八年(1385)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天之内,朱元璋审批阅内外诸司奏札共一千六百六十件,处理国事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平均每天要批阅奏札二百多件,处理国事四百多件。朱元璋的节俭,在历代皇帝中也堪称登峰造极。当了皇帝后,在应天修建宫室,只求坚固耐用,不求奇巧华丽,还让人在墙上画了许多历史故事,以提醒自己。朱元璋每天早饭,“只用蔬菜,外加一道豆腐”。他所用的床,并无金龙在上,“与中人之家卧榻无异”。他命工人给他造车子造轿子时,按规定应该用金子的地方,都用铜代替。主管的官员报告说用不了很多黄金,朱元璋却说,他不是吝惜这点黄金,而是提倡节俭,自己应作为典范。朱元璋还在宫中命人开了一片荒来种菜吃。洪武三年(1370)正月的一天,朱元璋拿出一块被单给大臣们传示。大家一看,都是用小片丝绸拼接缝成的百纳单。朱元璋说:“此制衣服所遗,用缉为被,犹胜遗弃也。”任用官吏朱元璋时期任用的官员 宰相李善长(凤阳府定远县人,今属定远县)胡惟庸(凤阳府定远县人,今属定远县)功臣封公爵封侯爵封伯爵其他徐达、常茂、邓愈、冯胜、李文忠、李善长、汤和蓝玉、傅友德、康茂才、金朝兴、郭英、丁德兴、冯国用、耿再成、胡大海、廖永安孟善、刘伯温、耿炳文、陆仲亨、唐胜宗、周德兴、华云龙、郑遇春、陈桓、谢成李新、费聚、俞通源文豫章、何文辉、花茂、缪大亨、武德、宁正、王铭、叶旺、袁兴、袁义、郑用、刘成、郭云参谋刘基、章溢、宋濂、朱升、叶兑在位年号洪武:1368年—1398年,共使用31年。洪武 元年 2年 3年 4年 5年 6年 7年 8年 9年 10年 公元1368年1369年1370年1371年1372年1373年1374年1375年1376年1377年干支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洪武 11年 12年 13年 14年 15年 16年 17年 18年 19年 20年 公元1378年1379年1380年1381年1382年1383年1384年1385年1386年1387年干支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洪武 21年 22年 23年 24年 25年 26年 27年 28年 29年 30年 公元1388年1389年1390年1391年1392年1393年1394年1395年1396年1397年干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洪武 31年公元1398年干支戊寅军事 军事建制在军事上,朱元璋废除了管理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将其分为中、左、前、后、右五军都督府,并和兵部互相牵制。兵部有权颁发命令,但是不直接统率军队,都督府掌管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但是没有调遣军队的权力。这样,军权便集于皇帝之手。北伐残元明太祖北伐是明朝建立后针对北元的八次军事行动。明太祖北伐 次数 时间明北伐灭元之战1367年—1369年明太祖第一次北伐1370年明太祖第二次北伐1372年明太祖第三次北伐1380年明太祖第四次北伐1381年明太祖第五次北伐1387年明太祖第六次北伐1387年—1388年明太祖第七次北伐1390年明太祖第八次北伐1396年外交朱元璋登基之初曾派使臣下国书到日本,表达了两个意思:一是希望他们来朝贡,二是责令他们解决扰明倭寇问题。结果,国书送达后,日本不仅没来朝贡,反而砍了使者的脑袋。面对日本的羞辱,朱元璋恼羞成怒,扬言出兵,要征服日本。但最终并未真正出兵,在留给接班人的丹书铁券中,朱元璋规定日本为“不征之国”。经济 与民休息明朝建立伊始,朱元璋实行了发展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1368年,外地州县官来朝见,朱元璋对他们说:“天下初定,老百姓财力困乏,像刚会飞的鸟,不可拔它的羽毛;如同新栽的树,不可动摇它的根,重要的是休养生息”。1370年,朱元璋接受大臣建议,鼓励开垦荒地,并下令:北方郡县荒芜田地,不限亩数,全部免三年租税。他还采取强制手段,把人多地少地区的农民迁往地广人稀的地区;对于垦荒者,由政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规定免税三年,所垦之地归垦荒者所有;还规定,农民有田五至十亩的,必须栽种桑、棉、麻各半亩,有田十亩以上者加倍种植。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除了民屯外,明初还有军屯和商屯。军屯由卫所管理,官府提供耕牛和农具。明军士屯守比例是:边地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内地军队二分守城,八分屯田。军粮基本上自给自足。商屯是指商人在边境雇人屯田,就地交粮,省去了贩运费用,获利更丰。商屯的实行,解决了军粮问题,同时也开发了边疆。兴修水利朱元璋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和赈济灾荒。在即位之初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关水利的建议,地方官吏须及时奏报,否则加以处罚。到1395年,全国共开塘堰大约40987处,疏通河流大约4162道,成绩卓然。朱元璋出身农民,深知灾荒给农民造成的痛苦,在他即位后,常常减免受灾和受战争影响的地区的农民的赋税,或给以救济。朱元璋还十分爱惜民力,提倡节俭。在朱元璋积极措施的推动下,农民生产热忱高涨。明初农业发展迅速,元末农村的残破景象得以改观。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促进明代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朱元璋的休养生息政策巩固了新王朝的统治,稳定了农民生活,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移民政策大明建国之初,由于连年战乱,加上疫病流行、黄河、淮河、运河连连泛滥,中原、江南人口锐减,而山西却未经大战,人口稠密。河南、河北、山东三省人口相加,还不及山西人口的一半。洪武八年,洪水暴发,淹了山东。江苏、河南、河北、安徽数省,洪水冲垮海堤,海水倒灌,把明朝廷的主要税收--盐场也一并冲毁。中原大地赤野千里,人迹罕见。正所谓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为此,朱元障下决心从山西大规模移民整修河堤、恢复盐场、发展生产。增加中原和江南人口。明朝洪武移民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历史最久的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迁移行动,涉及人数达百万之众。其声势之大,范围之广,旷古绝今。自古就有民谚:“问我祖先何处来,山西洪洞大槐树”。洪武移民不仅合理地分布了人口生存空间,而且移民与当地土著在文化上、心理上、习俗上经过长期的交融交换,地域文明必然会相互照应,培育出新的文明种子,为大明帝国成为当时世界最强盛的国家奠定了基础,为汉民族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文化 紧抓教育朱元璋在创立明王朝的过程中认识到,元朝之所以灭亡,除了统治者本身的素质以外,整个社会失于教化也是一个原因。因此,登基后,他就采取措施,兴建学校,选拔学官,并坚持把“教育工作”作为衡量地方官政绩的重要指标。为了选拔能听命于皇帝的官吏,明朝政府规定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考生只能根据指定的观点答卷,不准发挥自己的见解。答卷的文体,必须分成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山东日照县知县马亮任职考满,入京觐见皇帝,州里给他下的评语是“无课农兴学之绩而长于督运”。针对这个鉴定,朱元璋的批示是:农桑乃衣食之本,学校是风化之源,这个县令放着分内的事不做却长于督运,这是他的职责吗?结果,那位马县令不但没有晋升反而被“黜降”了。类似的事很久以前就发生过了。洪武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退朝之后,朱元璋召儒臣谈论治国之道,大家畅所欲言,只有国子学官李思迪和马懿沉默不语。朱元璋极不高兴,把他们给贬了。之后,在下发给国子监的“通报”中说:身为人师,应该“模范其志,竭胸中所有,发世之良能,不隐而训……”李思迪和马懿,出身草野,能与皇帝议论国事,皇帝这么虚心请教,他们竟连一句话都不愿说,对皇帝尚且如此,还能指望他们尽心尽力教学生吗?对待“高级教师”(国子学官),朱元璋的标准更高了,除了关注国计民生,还要具备参政议政的素质。呵呵,可以想见,那些生活在洪武朝的老师,尤其整天在朱元璋眼皮子底下晃悠的国子学官们,日子真是如履薄冰!民族朱元璋曾禁止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限制回族内部通婚,明代回族没有优待身份。但朱元璋“御制至圣百字赞”以及明皇室关于修建清真寺和保护清真寺宗教职业人员的谕旨,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回族的宗教生活。社会 养老政策朱元璋保持着朴素的农民道德,对天下老年人施以特别的尊重。他颁布《存恤高年诏》,规定“所在有司精审耆民……年八十、九十,邻里称善者,备其年甲、行实,具状来闻。贫无产业,八十以上,月给米五斗、肉五斤、酒三斗;九十以上,岁加赐帛一匹、絮十斤;其田业仅足自赡者,所给酒、肉、絮、帛如之。”洪武二十年,朱元璋怕有关部门执行不力,就又叮嘱礼部尚书,要以皇帝的名义再次重申一下这项政策。为了让居家养老者有人服侍,洪武六年,明太祖朱元璋规定:“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令一子侍养,免其差役。”也就是说,为了更好地让70岁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国家允许老人的一个儿子免于服役。对于那些孝敬老人的人,朝廷不但给予精神表扬,还给予物质奖励,赏赐衣物,发放奖金。而且,这些孝子孝女年老时可以享受特殊待遇,当他们年届60岁就可以享受普通老人80岁时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孝亲模范不幸成为孤老,那么他们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在养济院的同等待遇,当地养济院会每月按标准把钱粮送到他们家中;去世后,政府还会发放三两银子作为丧葬费。在朝廷的要求和带动下,各地形成了尊老养老的风气,赡养老人的要求也渗透到各地家法族规之中。被朱元璋称为“江南第一家”的浦江郑氏的《郑氏规范》是中国传统家法族规的代表作,其中规定,每逢朔望,家长率领众人参谒祠堂后要派人击鼓,同时族中子弟大声说:“听!听!听!凡为子者,必孝其亲。”以示对全族的训诫。族规规定:“男女年六十者,礼宜益膳。旧管尽心奉养,务在合宜。违者罚之。”“诸妇主馈,十日一轮,年至六十者免之。”所谓“旧管”是家族中负责婚丧嫁娶以及饮食的人员。也就是说,60岁以上的族人,应得到尽心侍养,餐饮方面应更加精良,还应免除老年妇女的厨房工作。抑制商人为了贬抑商人,朱元璋他特意规定,农民可以穿绸、纱、绢、布四种衣料。而商人却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商人考学、当官,都会受到种种刁难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