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中的网络解释是:丁中(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名称)中国古代为征派赋役而将编户人口按照年龄进行划分的制度。“丁”﹐又称正丁﹑丁男﹐一般指主要承担赋役的适龄男子(有时也包括女子﹐称丁女)﹔“中”﹐又叫半丁﹑次丁﹑中男(或中女)﹐一般指年龄低于丁的青年﹐经常部分地承担赋役。丁﹑中用以与“老﹑小”相区别﹐丁中的年龄标准历代有所不同。丁中制也是判刑轻重的法律依据之一。
丁中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丁中详细内容】
古代课税,征徭役,以年龄分为黄﹑小﹑中﹑丁﹑老五类。丁中为其中主要两类。此制始于北齐。历代迭有变更。丁中[dīngzhōng]⒈古代课税,征徭役,以年龄分为黄、小、中、丁、老五类。丁中为其中主要两类。此制始于北齐。历代迭有变更。
二、引证解释
⒈古代课税,征徭役,以年龄分为黄、小、中、丁、老五类。丁中为其中主要两类。此制始于北齐。历代迭有变更。引《旧唐书·杨炎传》:“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文献通考·户口一》:“其应入役者,共计本户丁中用为等级,不得以折生蠲免。”
三、其他解释
指户役年龄。始于北齐,晋称正丁,宋称全丁、半丁。隋男女三岁以下为黄;十岁以下为小;十七岁以下为中;十八岁以上为丁,从事课役;六十岁以上为老。《唐书·扬炎传》:「炎请为两税法,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古今治平略·卷三·汉唐户役》:「民年二十一为丁,十六为中。」;宋、苏辙〈民赋序〉:「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清、顾炎武《日知录·丁中》:「唐高祖武德六年三月,人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玄宗天宝三载十二月癸丑,诏曰:『云云。自今宜以十八已上为中男,二十三已上成丁。』。」;唐、杜甫〈新安吏〉诗:「府帖昨夜下,次选中男行。」是十八以上,皆发之也。然史文多有言丁中者,举丁中,可以该黄小矣。《辽史·耶律学古传》:「多张旗帜,杂丁黄为疑兵,盖中小皆杂用之。而史文代以黄字,黄者四岁以下,何可杂之兵闲邪。」
四、其他释义
1.古代课税,征徭役,以年龄分为黄﹑小﹑中﹑丁﹑老五类。丁中为其中主要两类。此制始于北齐。历代迭有变更。
五、关于丁中的词语
六、关于丁中的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