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特殊情形—自愿缴存期满
一、适用范围:
自愿缴存者在履行完协议约定的缴存期限后,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三、服务方式:
线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线上: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一网通办”PC端、“随申办”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职工办理提取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在自愿缴存专户;
2、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3、职工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目前暂无法申请网上自愿缴存期满提取。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