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说明:身份证,一般是指证明公民身份的凭证、证件。在我国,是指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的身份证件。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丢失或损坏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居住(就业、就读)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
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