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里面的钱可以直接抵扣贷款,公积金冲还款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按月冲还款,就是每个月从公积金里面扣钱;
2、按年冲还款,就是每年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
1、城镇职工个人必须在其所在的单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2、申请人所购买的必须是贷款人所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
3、申请人需要具有城镇的常住户口或者是具备有效的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以及经济收入来源,并且具备偿还贷款和本息的能力等;
4、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并且赋予贷款人优先的抵押权以及受偿权,作为偿还其本息的保证;
5、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个人资料:
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3)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5)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6)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