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22日起,购买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5年期以下年利率为3.025%,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575%。如遇人民银行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调整后的利率为准。
9月14日,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将个人公积金贷款在津购买二套住房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利率的1.1倍,本通知自2021年9月22日起施行。
一、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仍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1年9月22日起施行。贷款受理日期在2021年9月22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文件执行;2021年9月22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本通知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当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想换资料。
2、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若申请人已婚,则需要提供配偶的相关资料以及结婚证)。
3、家庭稳定经济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公积金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银行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报送公积金核心。公积金核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5、银行按公积金核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核心复核,符合通过后,等待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