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没有约定的,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依法起诉。如果双方依法订有明确的仲裁协议,则应当依法申请仲裁。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1、买卖合同需共有人签字:买方确定卖方证件齐全之后,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但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2、明确费用明细: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寻求专业人士帮忙: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4、核实房屋状态: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此外,还需注意的是,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5、明确交房细节: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