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5、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1、要防范的风险:
(1)房屋质量风险:在期房投诉中有关房屋的质量问题一直位居首位。由于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还没有成型。
不能看见房屋的实际情况(即便房屋交付后,对一些隐蔽工程质量问题也难以发现),因此,消费者经常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发生纠纷。
(2)面积不符的风险: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签订合同时应对每一个房间、阳台等实际面积进行确定,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应有明确界定,以免日后麻烦。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开发商的购房广告是最容易吸引购房者的,但是很多开发商打出来的广告都是有夸张嫌疑的,所以购房者不能逃过相信广告的宣传。
2、证件问题:查看开发商是否5证齐全,查验之后需要核实自己所想要买的楼栋号是否属于预售许可证记载的范围内。
3、定金问题:购买期房时,需要注意支付的定金一旦生效,若购房者反悔,要有定金没收的思想准备。
4、面积问题:期房因为没有竣工,所销售的购房面积是以建筑图纸来计算的。但实际竣工后的面积会与预售面积不一致,因此需要提前确定室内面积。最好在合同中有所体现。
5、产证问题:房管部门对于资料齐全,产权清晰的房屋一般为登记之日起60天内发放产权证明,因此对于个别开发商拖延办理产权证明,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明办理时间
6、广告问题:很多开发商出售时,楼盘宣传都会很夸张,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擦亮双眼,注意其中的猫腻
6、税费问题:印花税、登记费、契税等费用,需要提前准备好,到房管部门时需要进行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