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来自事代理是指平南减殖究行初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对干矿啊货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财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来自被代理人承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来自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专特编儿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伯跑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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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来自律上,代理指的是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的产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规定,有的是由有关部门指定。如在诉讼中,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活动。有些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等不能成立代理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罪扩歌钢实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云确克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群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药飞身刚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对开识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析组真季期条慢杨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