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唱歌难听算不算扰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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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3:35

法律分析:在居民区,若邻居在晚上十点到次日早上六点之间唱歌,可能构成噪音扰民。具体而言,一类生活区域夜晚噪音标准为不超过50分贝,二类生活区域则为不超过65分贝。一旦夜间噪音水平超过22:00至次日06:00的标准,即可被认定为扰民行为,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您居住的地区出现了此类扰民行为,您可以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家中使用电器、乐器或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合理控制音量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邻近居民造成噪声污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术语的含义,其中“噪声排放”指的是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释放噪声的行为;“噪声敏感建筑物”包括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及住宅等需要安静环境的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的是医疗区、教育科研区和以*机关或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夜间”指的是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的时间段;“机动车辆”指的是汽车和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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