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5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52
可以的,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因此,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医药费可以找对方理赔,对方的车有保险,交强险和三责险足够赔偿了,所以扣车没有任何意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57
如果你们去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对方的车是可以放的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52
各地情况不同,在天津市根据地方法规对方要提车,必须交押金,在其他地方可能没这样的法规,对方提车,你们只能事行提诉讼保全,当然对方车辆如果有保险,你们的主要赔偿是由保险承担的,你们可以放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52
恩,刘律师说得很准确,辽宁省只有大连地方规定,全责任方必须交押金才能放车。先去交警队了解一下,肇事车保险的情况,交警有义务告知你们,而却是必须的,如果保险全,你们就不用担心了。人受伤了从出院起,诉讼时效是一年,所以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抓紧起诉。问问主治你的医生,能不能做伤残鉴定,他肯定明白会告诉你能不能定伤残。最好请个律师,他会帮你们详细计算一下赔偿的数额。不要犹豫,打官司没想象那么难,起诉肯定赢。可以强制保险公司赔偿,不用通过车主。至于你说财产保全,事故认定完毕交警无权扣车,只有有权利做财产保全,而却只是封存车的档案,无法让交易买卖,并不是扣住车,不让车行驶。所以如果保险全,就不用做财产保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56
不签字也可以放车的,因为扣车是为了鉴定事故责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54
可以的,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因此,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医药费可以找对方理赔,对方的车有保险,交强险和三责险足够赔偿了,所以扣车没有任何意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59
如果你们去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对方的车是可以放的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54
不签字也可以放车的,因为扣车是为了鉴定事故责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58
恩,刘律师说得很准确,辽宁省只有大连地方规定,全责任方必须交押金才能放车。先去交警队了解一下,肇事车保险的情况,交警有义务告知你们,而却是必须的,如果保险全,你们就不用担心了。人受伤了从出院起,诉讼时效是一年,所以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抓紧起诉。问问主治你的医生,能不能做伤残鉴定,他肯定明白会告诉你能不能定伤残。最好请个律师,他会帮你们详细计算一下赔偿的数额。不要犹豫,打官司没想象那么难,起诉肯定赢。可以强制保险公司赔偿,不用通过车主。至于你说财产保全,事故认定完毕交警无权扣车,只有有权利做财产保全,而却只是封存车的档案,无法让交易买卖,并不是扣住车,不让车行驶。所以如果保险全,就不用做财产保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5:00
各地情况不同,在天津市根据地方法规对方要提车,必须交押金,在其他地方可能没这样的法规,对方提车,你们只能事行提诉讼保全,当然对方车辆如果有保险,你们的主要赔偿是由保险承担的,你们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