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什么时候检证,怎么办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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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只需要每年3月30日前,登录“企业工商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企业资料信息即可。税务局和技术监督局不需做年检了。

  《企业信息公示条例》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以下简称其他部门)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
  (三)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其他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去当地工商局窗口直接可以办理三证合一。现在是过渡期。可以暂时不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
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报即可(至6月30日)

税务那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是1月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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