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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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3:41
从2009年10月1日起,司法部实施了新版律师执业证的启用。这一决定适用于全国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对于在此之前已获得执业许可的律师,无论是原证书还是新证书,只要在2009年12月31日前,均被认定为有效的执业证件。考虑到律师队伍庞大,以及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全面换发新版证书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在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有旧版或新版执业证书的人员,其证件均为合法执业的证明。
新版律师执业证分为两大类别:律师执业证和律师工作证。律师执业证包括为专职和兼职律师设计的“律师执业证”,以及专为、澳门、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则进一步细分为针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以及适用于军队律师的“军队律师工作证”。从2010年1月1日起,原有的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将不再有效,新版证书成为了官方认可的唯一执业证件。
律师执业证是律师从事执业活动的有效证件,是核定律师身份的有效依据。未持有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