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4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8:59
哪有刚结婚就来算帐的,还不如结婚前算清楚了再领证呢。我觉得这个要求也不算很过分啊,毕竟人家全款买房子还加了你的名字,怎么算你也不吃亏啊,而且说起来聘金和陪嫁的钱不能全部算你一个人的,应该算你们这个小家的共有财产啊。你要觉得亏,那我得亏死,我结婚的时候自己出了房子1/3的钱,因为要用公公的名义可以用补充公积金多贷款省利息,所以用公公的名义贷款的(还款是自己还的),所以房子除了我们夫妻还写了公公的名字,我里外一算房子是一分钱没赚到,自己出了自己那份子的钱,也没收聘礼婆家给的钱全贴房子里了,当然父母贴补的那一份陪嫁也算在我的头上凑到房子钱里面去了。所以我的日子要好好过,我就不算亏,我和老公都是独生子女,将来老人的也都还是留给我们的,我要是离婚了,那就真亏大了。你要跟我一样想,能幸幸福福白头到老才是最要紧的,只要是一家人车子写谁的名字不一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9:02
不合理啊,不过你们结婚了买的东西就属于共同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9:04
当然合理,肯定要写自己的名字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8:58
亲,你老公也太扣了嘛,钱都送给你了, 当然得由你自己来支配这个钱嘛,不过他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也不错了哈, 算两清了, 你就同意他的意见写他的名字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9:02
不合理,你老公的做法非常不妥,既然是相爱就不该这么算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