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福建省司法厅通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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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22:19

福建省司法厅发布重要通知,编号闽司〔2011〕480号,针对司法鉴定行业,强调了两个关键文件的实施。首先,是《福建省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修订)》,该文件旨在提升司法鉴定人的专业素质和行业规范,要求每位鉴定人严格遵守道德准则,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专业性。


其次,是《福建省司法鉴定机构对外公示有关规定(试行)》,此规定旨在增强司法鉴定机构的透明度,规定了机构需公开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鉴定结果等内容,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司法局和司法鉴定机构务必认真领会并严格执行这两项规定,以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确保司法鉴定活动的公正、公开和有序进行。该通知的发布日期为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标志着福建省司法鉴定行业的新规范正式生效。


扩展资料

为提高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规范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根据《全国*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等有关规章规定,制定《福建省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该《规范》于2011年12月27日由福建省司法厅以闽司〔2011〕480号印发。《规范》分总则、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附则4章22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1年8月6日发布的《福建省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闽司〔2001〕202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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