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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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15:00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的第五章专门规定了法律责任,针对相关违法行为,将采取严格的行政和刑事处罚措施。


首先,对于以下行为,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追究责任:



其次,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本办法的行为,如造成房地产权属档案损失,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档案价值,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损失。


最后,对于在利用房地产权属档案过程中,无论是企事业组织还是个人,如有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和销毁档案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总的来说,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扩展资料

于2001年8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该法令加强了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的保护和利用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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