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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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首先看贵公司是否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明细管理,如果是,则需要登记台账,按照55摊销法核算,如果有资产管理系统更好;如果贵公司不需要核算得特别明细,可以在买回来的时候一次性进费用即可。
挂失资产还有,挂失时已经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计入损益类科目,后来发现实际还有,作盘盈处理即可。
资产盘点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非常正常,呵呵,我基本上还没有看到过哪个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核算能够管理到账实相符的。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低值易耗品已被领用,已经不在账上了。你所说是“在”是在领用部门,没有被损耗掉。存在的性质已经不同了。
“在财务上某项资产被挂失,但实际上还有啊”是指你前面说的低值易耗品啊,还是资产啊,如果是某项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做盘盈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低值易耗品,一般都是作1年内每月平均摊销的,当然金额较小的也可以一次性摊完。 “在财务上某项资产被挂失,但实际上还有啊。” 这个不明白。
比如买了一台打印机价值1500元,按12个月摊销
借:低值易耗品-打印机 1500.00
贷:现金 1500.00
结转时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125.00
贷:低值易耗品-打印机 125.00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我想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定不是一个概念,低值易耗品按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摊销后进入当期费用后,建议采用数量备查就行了,这个还是有别于存货的账实一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