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个体经营享有哪些优惠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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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5:29

国家对哪些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就业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⑴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⑵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⑶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⑷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⑸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⑹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哪些人员可享受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
《就业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作了哪些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来;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国家倡导什么样的就业观念?
《就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根据《就业促进法》,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就业促进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应当发挥什么作用?
《就业促进法》第九条规定,工会、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就业促进法》对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产业作了哪些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与就业。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就业促进法》对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投资作了哪些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就业促进法》对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财政作了哪些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的法定用途有哪些?
《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规定,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

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哪些部门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规定,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就业促进法》对失业保险制度有何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即《就业促进法》规定失业保险制度不仅要发挥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的功能,而且要发挥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的功能。

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对哪些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就业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⑴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⑵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⑶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⑷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⑸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⑹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就业促进法》规定对哪些人员给予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
《就业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就业促进法》对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金融作了哪些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就业促进法》对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作了哪些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就业促进法》对国家实行区域统筹的就业作了哪些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就业促进法》对国家实行群体统筹的就业作了哪些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就业促进法》对国家实行促进灵活就业的作了哪些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就业促进法》对地方各级和有关部门为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提供服务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提供咨询、就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服务。

在维护公平就业方面负有哪些职责?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应当依法保护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在维护公平就业中承担什么义务?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就业促进法》关于妇女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关于少数民族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就业促进法》对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5:26

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或补助: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 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7、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 财社[2010]256号)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国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按照前述规定,国家对残疾人经商的优惠中,部分税费要根据具体从事的行业等实际情况,由当地税务局确定征收比例。并且,不同省区也有地方性的。因此,建议到当地税务机关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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