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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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4:55
张榕教授的学术成果丰硕,他的主要论文涵盖多个法学领域。以下是他的部分代表作:
1. 在1990年的《政治与法律》第一期,发表了《集团诉讼初探》一文,探讨了集团诉讼的理论与实践。
2. 1993年,《中国法学》第五期,他发表了《涉台民事诉讼初探》,深入研究了两岸民事诉讼的法律问题。
接着,他在1993年的厦门大学学报法学专号中,发表了《国家赔偿程序初探》,对于国家赔偿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
1995年,《现代法学》第五期,张榕探讨了如何完善我国的仲裁制度,提出了独到见解。
1997年,《福建论坛》第八期,他分析了《我国产品责任立法的长处与不足》,对立法实践提出了建设性的批评和建议。
1998年的《现代法学》增刊,他思考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问题,《中国证券市场的若干法律思考》一文反映了其深入的研究。
2002年,《福建论坛》第二期,张榕探讨了民事司法改革的困境与出路,为司法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2003年,《福建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三期,他提出《论我国小额诉讼机制的健全》,关注司法实践中的细节问题。
2004年,他的论文《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性缺陷及其克服》在《西南大学学报》第二期发表,对金融市场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思考。
张榕的学术影响力持续扩大,他的《建立我国判例制度的若干思考》被收录于《判例制度研究》一书,展示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理论贡献。
2004年的《法学评论》第六期,他深入研究了民事诉讼收费制度,《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收费制度的理性思考》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张榕对执行强制管理制度也有深入研究,如《执行强制管理制度若干基础理论研究》在《现代法学》第六期发表,并被复印报刊资料引用。
他的论文《论作为司法能动性之核心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在《河北法学》第四期发表,对司法实践中的法官权力进行了深入探讨。
张榕教授的学术研究不仅关注理论,还关注实践,《民事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的理念及路径》在《法律科学》第一期被全文转载。
此外,他还分析了诉前调解制度和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司法能动性的实现方式,如在2006年的《法律科学》和《厦门大学学报》上发表的相关文章。
2011年,《》上,他的《能动司法在农民工权益保障中之具体实践》展示了他对司法能动性的实际应用。
2012年,《法律科学》第五期,张榕与他人合作的《民事既判力客观范围理论研究之反思》深入探讨了司法实践中的复杂问题。
张榕(1884-1912) 近代资产阶级者。原名焕榕,字阴华,号辽鹤。辽宁抚顺 张榕像人,汉族人。祖上是东北汉人随顺治帝“从龙入关”,成为汉八旗,为八旗驻防官兵,后回到关外老家。1903年入北京译学馆学俄文,次年日俄战争爆发弃学回辽,与丁开璋等组织“关东自卫军”,并联络王阁臣等组织乡团,谋倡满洲,以抵御外侮,挽回主权,后被清勒令解散。1905年7月又到北京,创办秘密刊物,鼓吹。同年9月,与吴樾在北京前门车站谋炸出洋考察宪政的清五大臣,事败被捕,被清以叛逆罪科以监禁。1908年越狱,逃亡日本东京,易名为黄仁葆。不久,加入同盟会。1910年返回大连,准备发动。武昌后与赵尔巽等组织“奉天国民保安会”,任副会长,未到任。旋组织“联合急进会”,任会长,策划武装。因遵守南北谈判的停战条,未实行。1912年1月,被赵尔巽、张作霖谋杀。有《辽鹤集》。辛亥后,孙中山及临时为其组织追悼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