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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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0:40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并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规和,制定适应全省的行业法规和战略建议,负责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
2. 协同相关部门编制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尤其是公路、水路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
3. 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任务,制定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执行,管理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以及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的运营。
4. 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包括交通管制、船舶检验、污染防止、应急救助等工作,船员管理以及水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导地方水上安全监管。
5. 提出公路、水路投资规模和资金分配建议,审批和核准相关建设项目,管理规费和提出财政、土地、价格建议。
6. 执行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制定技术标准,监督重点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负责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以及渡口规划和岸线管理。
7. 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紧急运输,负责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控与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工作,指导保卫工作。
8. 促进信息化建设,监测行业运行,开展统计分析,推进科技开发、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9. 着重于职工队伍建设,负责行业涉外事务和外资引进,推动国际、省内合作交流。
10. 最后,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还需处理省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
根据《山西、山西省关于印发〈山西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厅),正厅级建制,为省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