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内设机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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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4:35


吉林省林业厅根据其职责设立了13个内设机构,以确保高效执行和管理林业事务。以下是这些机构的详细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运转事务,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以及政务、外事和行政管理工作。此外,它还负责管理全省林业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二)法规处



负责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和省规章,进行林业的调查研究,提出综合性方针和建议。它还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并负责林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相关听证工作。



(三)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省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以及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它还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并负责造林绿化技术指导。此外,该处还管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处(办公室)



组织和指导全省森林资源的管理,制定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和技术规程。它负责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统计,以及林地和林权的管理工作。此外,该处还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工作,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并监督森林资源的利用。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它负责拟订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并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及进出口。此外,该处还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森林生态旅游的建设和管理。



(六)森林防火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省森林防火措施的制定和责任制的落实。它负责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火灾应对与信息发布统计工作,并指导和监督森林扑火工作。此外,该处还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发展规划处



研究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它负责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天然林保护工程,并编制国家指令性林业生产年度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此外,该处还负责国家投资的计划安排和基本建设管理。



(八)财务处



管理省级林业资金,监督规范林业资金的使用。它负责编制和实施部门预算、决算,并监督国有林业资产。此外,该处还负责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以及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科技产业处



组织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林业科技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它还承担林业标准化、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此外,该处负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监督,以及国外林业技术及智力引进工作。



(十)林政稽查处(省林政稽查局)



负责受理处置和初查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并督办和上报林业案件。它还负责监督和指导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生态草管护稽查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林业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它还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的勘查、检验、论证、审核、上报等事宜,以及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三)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负责机关和在长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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