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5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7:09
很多朋友在刷卡时可能都遇到过刷卡后,被银行客服核实是否是本人刚刚真实刷卡消费,或者询问具体地点,等等信息。其实银行为了持卡人卡片安全,会进行交易验证,同时,也是在进行信用卡套现识别。
网友咨询:
如何判定信用卡套现行为?
天津益清滨海律师事务所李晓萌律师解答:
信用卡套现的行为判定方法有,
1、大额消费多
用来套现的信用卡几乎月月都有大额消费,而且普遍占总额度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经常出现较大的整数金额如20000、40000等。因为日常消费刷卡很少能碰到大额整数,所以这是银行判定的条件之一。
2、高风险刷卡
不少持卡人为了避免自己的账户被银行关注,在套现的时候经常选择不同的中介,以此变换刷卡的POS机。套现中介手里的POS机由于长期进行高危操作,多数都被银联和发卡行重点监控,换POS机的做法只是从一个高风险POS换到另外一个高风险POS。如果每月都在高风险POS机上出现大额消费,同样也会被银行视为高危对象。
3、额度迅速用完
如果持卡人每月可以全额还款,但在还款后的2、3天内就立即用完所有信用额度,或者是在还款后几分钟内就在同一POS机上刷光所有额度,这样也是一种容易被银行定义为套现的行为。
天津益清滨海律师事务所李晓萌律师解析:
信用卡套现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被国家严厉禁止的。
根据法律规定,违规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可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李晓萌律师简介
李晓萌律师,2016年本科毕业,其中在校期间通过司法考试。毕业后进入一家外资企业担任法务。于2019年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