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女子当街踢翻小贩箩筐:系精神障碍,有精神病可以不负责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56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23:42

当然是需要负责的,目前这名女子在家人的陪同下已经向摊主赔礼道歉,摊主选择谅解,并且不会加以追究责任。女子也被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在我国法律中,精神病人犯罪之后,会给予免除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其应该负担的民事责任应该自行承担。

在视频中,也没有看到前因,不知道具体是因为原因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貌似是因为女子没有按时的服药,两个人发生了争执,所以才会出现这种嚣张的行为。一脚将路边水果小贩的箩筐踢翻,筐里的水果散落了一地。摊主一脸迷茫,很突然的就遭遇到这样的事情。即使作为精神病患者,在大多数的时候也是清醒的。而且小贩也是无妄之灾。

既然造成了他人的损失,那么就需要有人进行承担责任。如果女子精神障碍比较严重,那么就是其监护人的责任。在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出行就需要他人的陪护。如果比较轻微的障碍,那么我认为大多数时候就是清醒的。并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推卸责任,而让他人无缘无故的承担损失。

其实人们并不是歧视精神患者,而是在很多恶性的事故发生之后,犯罪的人都以精神疾病为借口来躲避死刑。从而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就可以外出就医。正是因为这种处罚,才让人们对待精神疾病患者有了很大的意见。

正如前段时间,在大兴机场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将一根钢管从四楼扔到了二楼,所幸没有人员的伤亡。所以对待这件事情,并没有相应的处理。只是让女子和家人乘坐了其他的交通工具。

所以,在法律上对精神疾病的患者有一定的容忍度。但是并不代表人们可以通过这个理由来避免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所以小贩受到的损失,都应该由该女子进行赔偿,还是需要负责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23:44

不可以,其应该去受到相关的法律制裁,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去负责,不应该去找别的借口而洗脱自己的罪名,是一种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23:48

什么恶劣的事情都和精神病挂上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23:48

说一个正常人是精神病,绝多数情况下是一种人格侮辱,说一个有精神疾病的人亦然。比如这人有脑部疾病,或者此人有某种疾病,不排除是精神疾病,这两种说法则避免了人格侮辱或人身攻击。简单粗暴地说这人是精神病,就像说你是高血压,你是支气管炎,从某种角度来看,你和你的病并不能够完全等同起来,这与不堪忍受的脏话的原理是一样的。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这么简单粗暴地表达的原因是随俗起见的,是一种粗俗的体现,这种恶俗也有其现实意义,,关于脏话的语句,从其消极意义来看,首先是给人以强烈的不舒服,其次是人身攻击的谬误之嫌疑,也有其积极的社会意义,比如如果你不开心了,咒骂一句以宣泄一下,看某人不舒服谩骂一句以缓解压力,作为一种报复方式以避免更激烈的,等等,蔡康永写过一篇关于脏话的分析文章,被人骂是常人所难以忍受的。精神疾病对人的自控行为以及认知行为的影响是有程度之分的,该女子被扭送精神病医院,事后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对人或者对己,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或者能够控制自己不做类似行为发生类似事件,也就不会再次因此被扭送了。有的精神疾病的人,通过吃药控制,可以正常的生活和上班,有的精神病人只能闲赋在家终其一生,还有的精神病人只能被关押在医院,因为严重不适合在去人群中活动,还有的类型不知道了。精神病人与正常人相处,正常人与正常人之间会存在的钩心斗角,正常人对精神病人由于日子久了,更多的是欺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23:43

我认为不是的,精神病也是要负责任的,因为精神病总有清醒的时候,所以我们应该找精神病的监护人,而且要向小贩道歉。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