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3:0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3:23
如果有明确意思表示赠与妹妹一人,则属于妹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在财产分割范围之内。
一【理由】【赠与个人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按照《婚姻法》规定原则,明确表示赠与个人的财产,只属于被赠与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在财产分割范围之内。
二【《婚姻法》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3:21
可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3:24
妹妹已婚期间,任何财产都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可以分房产。除非妹妹和妹夫去房产公证,妹夫承诺不会分那套房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3:20
应该可以,这属于婚后财产,除非它们有特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