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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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的概念并非起源于汉高祖时期,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城市中的商业活动就有了详细的划分。据《地官·司市》记载,那时的市场分为大市、朝市和夕市。大市在太阳偏西时(“日昃”)开放,主要接纳来自各地的百姓(“百族”),其规模较大,因此得名。朝市由商贾主导,夕市则主要由小贩(贩夫贩妇)经营。
到了汉代,虽然天下动荡,但河西地区相对安宁,如姑臧这样的地方由于商业繁荣,一日四次开市。《后汉书》中的记载表明,当时的“大市”制度与《周礼》中的描述相符,即一天开市三次,规模较大的一次被称为“大市”。这并非额外设立的大型市场,而是常规市集规模较大的一次活动。
“大市”作为城市市场的重要称呼,早在战国时期便已见于《荀子·非相》中,那里描述的“大市”并非特定时间的市集,而是指城市中的市场。同时,秦汉之后,“大市”依然存在,南北各地均有设立,如魏晋南北朝时的司州大市,既有管理官吏的“大市令”。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城市的繁荣,一些大城市中的“大市”逐渐演化为规模较大、集中的中心市场,成为城市特称。
大市渊源于战国,延续至秦汉及以后,并非汉初的新创;它或泛指城市市场,或指某种开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