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签了合同能毁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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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签了合同是不可以毁约的,毁约行为已经涉及到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是需要支付规定标准的违约金的,但如果属于*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条件的,那么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一、二手房签了合同能毁约吗?

签订合同后不可以随意毁约,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情形外,应责令按照《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执行,这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守约方的权利。

二、购房合同签订应该注意哪些

1、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后期发生一方违约的情况,是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合法的认定的,特别是涉及到一方未履行合同条款的,是需要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来进行赔偿的,拒不赔偿的可以申请仲裁裁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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