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5小时前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目前有不少自费留学人员出国后将个人档案转到户籍所在城镇*事处或学生原籍,从而使他们成了无业人员,留学人员即使取得了博士学位,回国后也必须按无业人员的就业办法办理招工就业手续,影响了他们在全国范围内的择业和派遣。所以在此提醒广大自费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千万莫忘存档。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对个人出国后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缺乏知识,甚至由个人来保管出国留学人员档案,以至造成档案遗失或成为永远无法转递的死档,给日后回国工作和生活带来后患。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办公室,专门从事出国留学人员和赴、澳门地区就读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服务有:办理档案存入、转递,开具各种人事证明,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办理回国工作派遣和落户手续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作为*所属的面向全国的人才服务机构,具有对留学人员的人事派遣、调配职能,留学人员回国后无论在哪就业,档案转递均无障碍。
下列人员均可将档案存放在本档案室:
1、公派本科生和在学研究生以及已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自费赴中国、澳门地区的就读人员;公派赴港澳就读、研修已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人员;
3、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4、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存档手续:
1、尚未获取前往国家签证(或前往、澳门地区签注)的申请存档人员,需持本人护照或通行证、身份证、国外教育机构(或、澳门地区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档案管理费来办理存档手续。
2、已获取前往国签证(或签注)者,需持本人护照(或通行证)、签证(或签注)、境外教育机构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档案管理费来办理存档手续。
3、申请存档者已经出境,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申请人的委托书、护照(或通行证、身份证)复印件、档案管理费以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来办理存档手续。
4、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某些原因单位或人才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学习人员回内地工作的需持**驻港澳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和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就读人员出具港澳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文件和档案管理费来办理存档手续。
5、经本档案室审核同意后,申请存档人员需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签署存档协议书。申请人凭“调档通知单”到档案所在单位、学校或人才中心调档。
6、档案所在单位已将出国留学人员档案交给本人或亲属的,本人或受委托的亲属按上述要求并携带密封好的档案来办理存档手续。
7、外埠申请存档人员最好委托在京亲友按上述办法代办存档手续,亦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参考资料:http://319126362.qzone.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