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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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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1 20:50
户口迁移方法如下:
首先,申请人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并携带户籍证明及相关资料至迁入地市级户政科办理迁入手续,获取准迁证。
随后,申请人或户主凭准迁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完成户口注销。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